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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及党费管理等工作;牵头院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及民族团结等工作;指导群团组织,管理工青妇、统战及学(协会);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贯彻落实院党委统筹巡察工作,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负责院内部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承办院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姚艳玲
联系方式:
传真:0991-459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