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产品加工与保鲜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立于2019年,于2021年12月21日获得自治区科技厅认定,属于自治区级共享科研创新平台,依托于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实验室聚焦新疆特色农产品,开展采后衰老机制及分子生物学研究,研发冷链物流绿色防控技术,在果品贮运保鲜上取得创新成果与新产品。同时,挖掘特色资源高值化利用途径,研发特色风味、功能性食品,推动工程化成果向行业转化,并培养产业技术人才,满足新疆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需求,引领科技进步。
实验室本着“开放、交流、合作、竞争”的方针,为发挥本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良好的科研条件,促进实验室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提高本实验室研究水平,推动我区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现发布2025年度新疆农产品加工与保鲜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
一、本年度开放课题重点资助方向
重点支持:紧扣“鲜果保鲜、干里保质、精深加工、产品市场化”的要求,开展农产品产后品质劣变机制研究和研发绿色保鲜品控防控技术;开展新疆特色农产品资源加工基础研究及加工梯次化、高值化利用和新产品开发;开展新疆特色风味、健康、休闲食品和传统食品工业化研发;开展新疆食品新资源挖掘、功能性食品研发;可根据实验室研究方向自主选题,择优支持。
二、申请单位及申请人条件
本着开放共享原则,区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含企业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均可作为开放基金的申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从事食品科学等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的科研、教学及有关技术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均可向实验室提出课题申请。申报书中必须将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列入参加人员名单,已主持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且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请。
三、开放课题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范围和重点资助方向,按要求填写“新疆农产品加工与保鲜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电子申报书及个人诚信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申报书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2.开放课题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重点实验室组织评审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确定资助的开放课题和经费,并确定任务指标。批准立项的课题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获批后再提交盖章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邮寄至联系人。
四、申请开放课题的有关说明
1.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资助额度为7-8万元/项。课题经费采用报账制,经费使用主要包括:试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分析费、论文出版及知识产权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详见附表中经费表)。
2.申请人员中需要有1名或1名以上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参加人员,具体人员情况在申请书中列出。
3.获开放课题资助的科研人员,需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管理要求向实验室汇报课题研究进展;课题结束时,应提交研究课题总结报告1份,并根据课题方向和内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至少为其中1项,项目考核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发表与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SCI论文(中科院二区以上)或一级学报EI收录论文;或者为获得授权专利;或者发布的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产业技术难题与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的突破。
4.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与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研究者署名,第一标注为本实验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第二单位为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时必须第一标注“新疆农产品加工与保鲜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项目编号)资助”,合作执行项目的本实验室固定人员须作为论文共同作者。
5.凡是资助的项目须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提前1个月提交纸质版验收申请书一份送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未完成研究内容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请于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前3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
6.项目完成后,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等项目验收材料,经重点实验室审核符合验收条件,即按期完成承担项目合同的各项任务目标,并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和验收报告,由本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力文
联系电话:15895995761
电子邮箱:clwgrape@163.com
附件:2025年新疆农科加工所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