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隶属于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学科群。实验室主要围绕面源污染防控、地膜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应对与防灾减灾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战略与规划等方向开展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研究。实验室在库尔勒建设有棉田面源污染试验基地,在全疆建设运行氮磷淋溶国控监测网。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欢迎相关领域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同时,鼓励科研人员自带经费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野外台站等基础条件开展合作研究;鼓励与本学科群内其他实验室(综合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开展联合研究,促进跨区域、跨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协作攻关,共同推动学科群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相关事项如下:
一、年度主要资助方向
实验室近几年坚持围绕有限目标、集中力量攻关和形成大团队的原则,2026年度围绕地膜污染全程防控与资源化利用方面,聚焦残膜、微塑料和塑化剂的源汇机制与污染效应;重点支持新型地膜研发、残膜高效回收技术、残膜多样化利用等方向。农业减排固碳与气候变化应对方面,聚焦膜下滴灌条件下,频繁干湿交替驱动的农田温室气体排放规律;重点支持水肥一体化下的减排固碳关键技术。干旱区面源污染协同治理方面,聚焦流域尺度下,盐碱地改良伴随的氮磷淋溶损失机制与面源污染风险;重点支持“源-流-汇”协同治理技术和基于氮磷淋溶国控监测网的数据挖掘与污染负荷评估等方向。鼓励围绕氮磷淋溶国控监测网数据开展分析挖掘类的研究申请。
二、申请人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三、申请截止时间
本年度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自带经费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开展研究。
四、申请约定
1.申请者认真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先提供电子版申请书和个人承诺书,获批后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申请书中须将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列入参加人员名单(具体请咨询联系人)。
2.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如需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项目,可分阶段申请。
3.开放基金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一般为3-5万元,经费使用主要包括材料费、差旅费、出版费和劳务费等,采用报账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报销)。
4.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准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审核签批后方可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5.开放基金项目考核指标之一为至少发表高质量论文一篇。具体要求:论文须发表于JCR Q1区(以论文发表当年发布的JCR分区为准)或中文核心期刊(一级学报);论文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第一资助项目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稳定支持项目-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合作执行项目的实验室固定人员须作为论文共同作者。对于超额完成论文指标的项目,实验室按照有关论文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6.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与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共享。
7.本实验室中英文为: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KeyLaboratory of Agro-Environment of Northwest Oasis,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Rural Affairs,P. R.China)。
8.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须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提交纸质版项目验收申请一份送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未完成研究内容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
9.所有来实验室工作的开放基金主持人与参加人员均以实验室客座人员对待。开放基金资助的客座人员,需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按实验室管理要求向实验室汇报项目研究进展。
10.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等项目验收材料,经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即按期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任务指标,并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和验收报告的项目,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湘琳 联系方式:135-6598-7022;0991-4503133 电子邮箱:63757483@qq.com
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申请书附件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