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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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院2009年度上半年科研推广工作检查和总结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09年09月16日 13:25

关于做好全院2009年度上半年科研推广工作检查和总结的通知

“十一五”科技动态

新疆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编 2009年科技动态第三十五期(总第283期)

院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院党委年初制定的关于全面加强项目管理的指示精神,准确掌握全院上半年科研、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促进快出成果、快上水平,确保2009年全院科技推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保障全院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全院2009年上半年科研、推广等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此次半年工作检查采取以研究所开展全面自查为主,院开展重点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形成院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加强全院科研推广项目管理工作。首先各研究所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所承担的所有项目、实验室、基地等进行全面自查;其次在研究所自查的基础上,院成立专门项目检查组采取实地考察、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验科研、推广项目原始记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抽查。

二、自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各单位自查范围:一是执行的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各类科研推广项目,主要包括“863”项目;国家、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农业部跨越计划项目;自治区“十一五”重大专项;国家和自治区成果转化项目;院计划项目以及列入2009年待验收、成果鉴定、报奖计划的项目等;二是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各单位自建实验室建设项目;三是各单位承担的国家、自治区各类基地建设(中心)项目。

院项目检查组将从以上范围内重点抽查,具体检查名单另行通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2009年度重大、重点项目的检查要以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进度和要求为基本标准,并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

1.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展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开展工作。主要包括:试验设计与试验安排或示范现场及田间管理情况;试验记载与工作制度;人员到位情况;组织协调情况;知识产权申报与保护情况等。

2.项目资金的运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到位及运用情况,是否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合理支配。

3.项目实施效果。主要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是否按时实现。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四、总结内容

(一)各所上报2009年上半年科研、推广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科研推广等项工作总体执行情况;

2.科研推广等项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情况,预计能够取得的突破性、创新性的成果和成效;

3.科研、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下半年科研、推广工作计划安排和主要措施;

5.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上报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要点:

1.项目的执行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目标、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关键技术等。

2.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合同书或任务书的考核指标,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着重突出预期可能取得的重大技术创新点和突破性成果,计划鉴定的时间,预报的奖项。

3.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4.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情况。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09年度上半年科研、推广项目检查和总结工作,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深入课题组、试验示范基点、基地指导、监督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本次检查和总结工作顺利进行,促使项目执行取得实效。

(二)工作总结要全面详实,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既要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重点要围绕抓科技创新、重大科研成果的培育,成果转化与推广等项内容,提出做好下半年科研工作的具体实施措施,确保全年科研、推广工作指标的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的中期管理,适时组织项目检查,进行调查研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加强科研经费审查管理力度,在项目经费的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审查力度,增加经费使用透明度。各项目总结将作为遴选纳入院级管理的重大项目主要依据,希望引起各课题组高度重视。

(四)各课题负责人要站在院科技工作全局的高度上,带领课题组成员,搞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努力开展科研、推广工作,力争使项目指标完成充分,如期结题、鉴定,为以后申报各重大奖项奠定基础。广大科技人员应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深入落实,为开创我院科研推广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材料上报时间

1、上报材料包括:各单位2009年上半年所有科研、推广工作总结、在研项目,包括各类科研推广项目、条件建设项目(不包括2009年新上项目)半年工作总结。

2、以上材料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以所为单位统一于2009年7月15日前上报科管处,并附带与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发送至renhs@xaas.ac.cn、daixr@xaas.ac.cn邮箱。

联系人:任红松 代兴荣

电 话: 4516140 2023

新疆农科院科研管理处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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