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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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交流处(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处)是在新疆农业科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机关职能处室。

主要职责范围:一是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及成果示范、推广等工作;二是负责科技人员赴国外培训、科技交流等外事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全院与国内科研院所、高校、地州县市的科技合作、交流等工作。

一、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及成果示范、推广等工作

依托各类科技合作项目、国际合作平台开展国外智力引进及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1、组织开展国家级(国家政府间合作项目、科技援外项目、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公派留学项目)和自治区级(自治区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自治区二次引进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

2、负责我院15个国际合作基地(其中:1个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引智示范单位和13个自治区级引智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以及基地年度报表填写、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接受基地的检查和例行评估等。

3、来访外国专家管理及申奖工作。一是办理由我院正式邀请来访的外国专家的审批手续;二是负责来我院顺访的外国专家的报备工作;三是为与我院合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申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负责科技人员赴国外培训、交流等外事管理工作

1、因公出国(境)管理审批、出国手续办理及护照管理。

2、公派留学审批及留学回国人员管理。一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科技部(外国专家局)中长期出国培训项目申报、管理服务及留学回国后的核销工作。二是组织专家参加国家农业部援非等工作。三是对接新疆留学人员联谊会(新疆欧美同学会)相关业务,定期组织参加联谊会的各类会议、培训、疆内科技服务等活动。

三、负责全院与国内科研院所、高校、地州县市的科技合作、交流等工作

1、负责全院与国内科研院所、高校的科技合作交流平台的搭建,以及科技合作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成效跟踪;

2、负责全院与疆内地州县市的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包括新型研发机构的共建、服务与工作进展跟踪等工作。

四、其他工作

1、负责全院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校及疆内地州县市科技协议合作协议的初审、备案及管理;

2、负责与国外合作单位的日常联络,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及来访国外专家提供笔译及口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