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切实防控食用农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风险,提升基层监管与检测技术支撑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拟定于11月组织开展食用农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胶体金免疫层析快速检测产品(以下简称“快检产品”)验证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企业自愿、科学公正、程序规范、公平透明”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评产品,确保验证评价过程规范有序、结果客观可靠。
二、参评范围与对象
(一)产品范围:本次参评产品共涵盖芹菜、豇豆、普通白菜、香梨、鸡蛋、鲤鱼、羊肉7类农畜产品,涉及12种农兽药检测参数,包括芹菜中噻虫嗪、毒死蜱,豇豆中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普通白菜中噻虫胺,香梨中乙螨唑、阿维菌素,鸡蛋中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鲤鱼中地西泮、多西环素以及羊肉中盐酸克伦特罗。
(二)参评对象:具备合法资质,产品已正式投入市场,并有意在新疆地区推广应用的胶体金快检产品生产企业或代理机构。
三、组织实施
(一)评价方式:由我单位统一制备包括空白样品及添加不同浓度的受试盲样,并进行随机编号。参评单位须指派技术人员到我单位进行现场操作验证,并对相关配套快检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展示。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验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考评。
(二)评价内容:着重考评胶体金快检产品对食用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性能,如配有相关快检设备可以现场演示是否符合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的需求。
(三)结果反馈:本单位组织专家对验证结果进行复核与会商,形成评价报告,报送自治区相关部门供参考,并向参评单位反馈。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材料提交:参评单位须于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报名。请将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扫描为一份完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包含封面、材料目录及全部申请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材料包括:
(1)《2025年度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胶体金免疫层析快检产品评价申请表》(附件1);
(2)生产经营企业的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证明;
(3)产品的技术原理、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检验报告等。
(二)资料审核与产品寄送: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通知入围参评单位。参评单位须免费提供至少2个不同批次、每批次不少于20盒完整包装的胶体金快检产品,并于2025年11月5日前寄达本单位。
(三)验证实施:本单位拟定于2025年11月中旬集中开展快检产品验证评价工作。
五、费用说明
(一)收费标准:本次评价工作按每种验证参数收取5000元费用,主要用于标准品购置、样品制备、实验耗材及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支出。
(二)缴纳方式:请参评单位将产品评价费用转账至以下账户,备注“快检产品评价+单位名称”:
开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市南昌路支行
账 号:300046010400009120000000010
(三)发票开具:本单位将依据参评单位提交的《快检产品评价费用缴纳回执单》(附件2)信息开具发票。
(四)缴费截止时间:请入选单位于11月1日前完成缴费,并将费用缴纳回执单及转账凭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圣红(18999939986)、马磊(13009658058)
座机:0991-4558203
电子邮箱:nkykjcppj@126.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邮编830011)
附件:
1.2025年度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胶体金免疫层析快检产品评价申请表
2.快检产品评价费用缴费回执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